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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全体家长书

时间:2022-06-29

来源:鸡冠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第三检察部杨奇

录入:林子琪

审核:冯磊、张亚光、刘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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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全体家长书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时至六月,暑假即将开始,未成年人在暑假期间的平安健康是我们共同的心愿。
鸡冠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未成年学生在暑假期间容易发生出入酒吧、KTV、宾馆、网吧、棋牌桌游室等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等不良行为,甚至发生受他人影响实施违法犯罪或者被他人侵害等案件,需要各位家长及时关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条、第十二条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每一位家长的法定义务。
 
我们呼吁:
一、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请您及时了解未成年人的生活、心理情况,并进行法治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宜进入的场所,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出现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
二、请您及时关注自己孩子的身心健康,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不得使未满八周岁或者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不得使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生活。
三、如发现未成年人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应当及时制止,发现该团伙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现有人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实施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尊敬的家长,
您是孩子成长的守护者,
请让我们携起手来,
共同督促未成年人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减少安全隐患,
助力他们平安、健康成长。

联系地址: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检察院 邮编:158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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