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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第四季度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时间:2024-01-03

来源: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检务督察宋捷

录入:林子琪

审核:马莹莹、刘雅娟、吴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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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四季度,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检察院为进一步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及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等规定,现将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公示如下:

第四季度,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7件。

下一步,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持续深入推进“三个规定”及《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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