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0年度)
时间:2021-03-13
来源:鸡冠区人民检察院
录入:林子琪
审核:刘雅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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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冠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3月13日在鸡冠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鸡冠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金连坤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我院在区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检察工作,做到两手抓、两手硬,荣获全国文明单位殊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以服务大局为导向,履行检察工作职责
——主动担当投身疫情防控。在疫情防控中守初心、担使命,60名干警投身防疫一线,协助社区开展疫情排查,20名精干警力到入城卡点24小时执勤,坚守城区第一道生命防线,包保卡点实现零输入,全院干警自发捐款捐物,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贡献了检察力量。大战大考面前履行检察职责,依法打击哄抬防疫物资价格、严重破坏防疫秩序违法犯罪2件2人,做到了快捕快诉,打击一人教育一片,形成威慑,为我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有力司法保障。
——全力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坚决落实省、市院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各项工作举措,依法落实平等保护政策,做到慎捕慎诉,对5人作出不捕决定,对7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最大限度防止民营企业因涉案对生产经营产生的负面影响。开展服务“六稳”“六保”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企业家人大代表20人走进检察机关,倾听民企心声,共商检企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践行“老百姓主张法律公道不求人”承诺,落实《群众信访事项回复工作规定》,受理来信来访27件,其中来信9件,来访18件,均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坚决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送法进校园,开展大型法治讲座5次,教育同学们远离危险、远离犯罪,净化了校园内学习环境;打掉王某等20余人长期滋扰我市校园周边的恶势力犯罪团伙,铲除了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毒瘤”,整治了校园外治安秩序,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环境。
二、以平安鸡冠建设为己任,做优刑事检察工作
——坚决打好扫黑除恶收官之战。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案件清结”“黑财清底”,落实“六清”“六建”工作举措,加快诉讼节奏,全力夯实办案质效,以恶势力犯罪提起公诉3件11人,法院一审均作有罪判决。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三年取得的扫黑除恶战果,强化了震慑作用,维护了一方平安。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发挥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受理审查逮捕151件222人,批准逮捕103件136人,不捕48件83人;受理审查起诉246件434人,提起公诉224件338人,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56件447人,对轻型化犯罪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61件76人、附条件不起诉2件34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责任。
——切实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把监督的重点放在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活动上,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 件2人、撤案2件11人,追漏捕1人,追漏诉8人,纠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6次,向市院及同级监委移送违法违纪线索15条,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
三、以人民利益至上为追求,做强新时代检察工作
——持续加强民事诉讼监督。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39件,办结34件,其中制发虚假诉讼再审检察建议1件,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件,审判活动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22件,支持弱势群体起诉3件,以上监督均得到法院的理解和支持;终结审查2件,不支持当事人申请3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监督效果。办理了首例由检察长主持召开的民事检察公开听证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法学专家等参与到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活动中,主动接受外部监督,通过公开促进公正,化解社会矛盾,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稳步推进行政检察监督。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件,其中制发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2件,法院均回函采纳,向行政机关制发行政非诉执行检察建议1件,向上级院提请行政监督1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1件,通过与行政机关、同级法院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通过加强普法宣传力度,行政检察监督案件逐年上升。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8件,终结审查22件,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6件,正在办理中。开展城乡结合部垃圾专项治理,针对“两乡”个别村屯垃圾乱堆乱放突出问题,向“两乡”政府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监督整改,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助力了美丽乡村建设;加大河湖管理监督力度,针对穆棱河采砂破坏河床、河堤违法建筑、采砂物料占用泄洪通道等违法行为,向鸡西市水务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制发了诉前和社会综合治理检察建议,监督其依法治理,打通了市区穆棱河防汛通道,守护了自然风景;市区两级检察院发挥“一体化”办案机制,对全市非法占用、改变林地等30余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监督,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整改,对涉嫌犯罪线索5条移送公安机关。
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建设引领。以党的建设为统领,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开展“七一”慰问老党员、“十一”党员向宪法宣誓、 “两会精神”知识竞赛、观看“红色影片”等党日活动,增强检察人员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将区委对人民检察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注重素质能力培养。突出革命化、专业化、职业化教育,举办业务培训16期,邀请专家授课2次;全员参加高检院、省院和“中检网”“检答网”“龙江大讲堂”等网络培训。掀起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热潮,采取集中学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人人有笔记有心得。引领队伍素能不断提升。撰写了一批高质量调研文章,其中2篇文章被省级采用,1篇入选省第三届检察理论年会论文集,获一等奖,队伍建设上台阶,实现了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的创建成果。
——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从日常考勤、会风会纪、文明办案、出庭礼仪等问题抓起,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对2名干警进行了诫勉谈话。认真落实上级院巡视反馈28条整改意见,制定台账,狠抓落实。坚持“零容忍”,加强警示教育和反面典型通报,通过姜国文、孔令宝等反面案例警醒震慑,教育干警廉洁自律,守住底线,促进纪律作风持续好转。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 “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防止司法内部、外部非法干预、过问案件等情形,严格执行登记备案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办案公正。
过去的一年,我院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各位代表和全区人民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院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检察工作服务大局力度和成效不足,新发展理念的思想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法律监督能力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发展需求,案多人少;监督成果不优,质效有待加强。三是个别干警综合素质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检察工作的要求,本领恐慌表现较为凸显。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我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十七届五次全会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工作,深刻把握新发展阶段、新发展格局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全面提升服务大局水平、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为促进鸡冠区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服务大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紧紧围绕区委工作部署,把检察工作置身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履行检察职责,找准与“十四五”规划的结合点和切入点,精准发力,落实市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18项工作措施,积极营造更加稳定、公开透明、宽松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好做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为民营企业在疫情防控中度过难关保驾护航。
二、强化监督,推动依法全面履职。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突出做好“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主责主业,持续保持打击各类刑事犯罪高压态势。加大刑事诉讼监督力度,积极开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活动监督,注重监督质效,回应百姓对司法公正的关切;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推动民事行政纠纷案件化解力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工作,发挥公共利益“守护人”作用,尽全力贡献检察力量,让百姓舌尖上更安全,让我们生活的环境更清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的新期待。
三、从严治检,打造作风优良队伍。坚持以革命化、专业化、职业化为引领,通过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激发干警学习热情,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认真开展政法队伍专项整顿,做到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继续推行司法公开透明,主动接受人大、社会各界和人民的监督,对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坚决做到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打造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万象更新,我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区委坚强领导和人大有力监督下,认真执行本次人代会各项决议决定,守初心、担使命,为“十四五”顺利开局起步、鸡冠区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