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9年度)
时间:2019-12-30
来源:鸡冠区人民检察院
录入:王小娟
审核:黄鑫 徐盛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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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冠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2月30日在鸡冠区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鸡冠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金连坤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区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总要求,坚持“稳进、落实、提升”检察工作总基调,按照市院“解放思想谋发展、狠抓落实求发展、正风肃纪促发展”工作思路,忠诚履职,服务人民,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 围绕“经济”发展大局,认真正确履行检察职能
坚持办案与服务并举,打击与保护并重,以更好更优的办案效果助力鸡冠高质量转型发展。
——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公安、法院形成打击合力,以恶势力犯罪提起公诉5件12人,3件8人获得法院有罪判决,2件4人法院正在审理中,起诉环节正在审查2件6人。涉恶案件定性准确率100%。积极推进“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提高了办案质效。批准逮捕刑事犯罪201件277人,起诉442件642人,追诉漏罪8件14人,决定逮捕职务犯罪12件12人,提起公诉11件12人,通过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守护了一方平安。
——突出优化营商发展环境。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严惩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间借贷等违法犯罪活动,批捕6件16人、起诉8件22人,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批捕3件6人、起诉3件6人。坚决落实省院服务民营经济10条措施,对民企经营者犯罪可捕可不捕的不捕2人,可诉可不诉的不诉6人。院班子成员每人负责联系1家民营企业,定期开展送法服务活动,举办普法教育讲座3次,引导民营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和有效维权。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打击不忘服务,标本兼治,有效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发挥检察官诉前主导作用,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159件221人,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依法落实轻缓型刑事犯罪适用不起诉,不起诉64件119人,减少社会对抗面。认真践行“老百姓主张法律公道不求人”承诺,深化“四零”服务措施,对76件来信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重复来信来访大幅度下降,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树牢“为民”司法理念,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最急、最忧、最愁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积极保护城市生态环境。开展了“水源地污染”、“农村面源污染”、“野生鸟类安全”等公益性保护专项工作。及时向主管行政机关制发了诉前检察建议45件,依法监督跟进落实整改,重点治理城乡结合部垃圾污染,监督纠正非法占地3处,依法打击非法收购野生鸟类违法犯罪活动,逮捕1人,恢复了部分受损生态。
——努力推进健康鸡冠建设。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工作,与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公益保护监督,办理全省首例校园“自动售货机”公益诉讼案件,确保在校学生舌尖上的安全,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
——全力呵护未成年人成长。把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作为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重点,通过揭牌、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加强检校共建,有效预防校园欺凌、性侵违法犯罪行为,教育引导学生们远离风险、远离犯罪,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环境。开展大型法治进校园活动6次,送法进校园9次。
三、履行“监督”法定职责,努力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执法理念,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紧盯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和不当立案等问题,督促公安机关撤案24件。监督纠正违法14件39人,防错7人,遗漏同案犯7人、遗漏罪行20人。发挥领导带头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作用,检察长列席同级审判委员会3次,副检察长列席4次,提出建议采纳率达到100%。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持“打网破伞”,移送保护伞线索3条。向监委移送诉讼违法线索3件,对监外执行罪犯210人进行监督考察,最大限度的减少了再犯罪。做好特赦罪犯法律监督工作,对3人出具《特赦意见书》,对2人出具不予特赦意见,做到不错赦、不漏赦。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监督工作,对不应当和不适宜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立案审查20件20人,并改变强制措施,维护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民事行政监督。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7件。其中支持未成年人索要抚养费案件1件,向区法院提起诉讼,并得到法院支持,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与区法院共同会签《关于调阅人民法院审判正卷、副卷制度的若干规定》,促进了两院配合协作,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四、注重“素质”发展建设,全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以落实“四化、四铁、五硬”政法队伍建设为目标,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武装全体干警头脑,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增强队伍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狠抓素质能力提升。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8期,选派优秀干警参加全省公诉人大赛,2名干警获得全省十佳检察官助理荣誉称号,1名干警获得全省优秀公诉人称号,榜样的力量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今年我院有4名干警通过了司法考试,成功地公诉了一批涉恶案件,受到了省市扫黑办领导的肯定。
——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以刘立案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为导向,抓住队伍的难点和痛点,深刻反思。开展为期一年的“精准整治队伍深化正风肃纪”活动。通过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对干警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公开处理、召开警示教育大会4次、开展廉政谈心谈话19人次、每名干警均签订《廉洁从检承诺书》,对1名违纪干警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做到零容忍,起到了警醒震慑作用,党风、纪律作风持续好转。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地感受到,检察工作正处于改革的初期,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各位代表和全区人民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当前我院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捕诉一体”、认罪认罚、诉前引导等制度作用发挥不够,工作发展不平衡,推进工作的思路和措施有待进一步改进。三是检察干警专业化素质不高,违纪问题仍有发生,队伍素质和规范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我院工作的整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十七届四次全会部署,以推进检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主线,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法律监督,着力提高服务发展水平和司法办案能力,推动鸡冠检察工作实现新突破,为促进鸡冠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政治建检,努力做到政治自觉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主动把党章、党规的基本要求作为党建工作的遵循,把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作为硬性规定,完善落实院党组向区委和市院主要领导请示报告制度,坚决执行区委和市院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在检察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深刻把握区域社会综合治理特点,思考研究检察环节落实“中国之治”的有效举措,注重运用政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治理难题,为鸡冠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做出应有贡献。
二、 牢记为民宗旨,努力做到法治自觉
一是做优刑事检察工作。依法有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整章建制,巩固斗争成果。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防范化解社会风险,落实民营企业平等保护原则。全面深化“捕诉一体”、“认罪认罚从宽”等法律制度,对轻缓型刑事犯罪,社会危害不大、矛盾已化解、认罪认罚,适用相对不起诉,减少社会对抗面。二是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提高民事行政监督能力,民事监督侧重于审查审判机关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裁定,重点放在监督民事虚假诉讼案件,发挥再审检察建议的监督刚性。积极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监督行政机关、审判机关依法履职。三是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充分发挥公益保护作用,围绕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持续开展校园内外食品安全、规范幼教机构、城乡结合部生态环境治理公益保护监督,确保公益诉讼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做到检察自觉
加强理想信念和意识形态教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把检察工作融入区委工作大局,主动向区委汇报检察工作,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二是加大整风肃纪力度。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检,坚决执行廉洁从检规定,开展破坏法治环境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铁的队伍。三是增强服务意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送法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村屯,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障碍,督促学校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用法治力量为祖国未来撑起一片蓝天。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在区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人代会各项决议,自觉接受人大权利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永葆“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初心本色,解放思想,砥砺奋进,为实现鸡冠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